聚威新材:研发踩线专利突击科创属性存疑,多家供应商疑似空壳

发布日期:2023-01-09 16:01:06   来源 : 原创    作者 :河马    浏览量 :20021
河马 原创 发布日期:2023-01-09 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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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财讯/河马


年初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和《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两交易所审核新规均在板块原有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审核实践作了进一步优化。


其中科创板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附件中对发行人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科创属性审核实践经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判断的需要,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和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要求。


而受上述新规影响最深的无疑是目前各板块的排队企业,毕竟排队企业中本身就有不少企业就是脚踩在审核红线上。V财网也留意到在近期上会企业中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威新材)的研发费用就几乎是踩在红线上,而且公司报告期内的发明专利也存在数年空档期,专利集中在报告期末更是有专利突击的嫌疑。


根据申报资料显示,聚威新材成立于2004年8月,2020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改性塑料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改性塑料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


招股书显示,2019 年- 2021 年,聚威新材累计研发投入为 4,863.82 万元,占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1%。其中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不符合科创板属性标准的,累计占比也几乎就是踩在红线上的。有意思的是公司列举了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以证明自身的研发投入符合行情,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改性塑料行业上市主要集中在主板和创业板,而上述板块的上市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本身就不及科创板。以2022年前三季度为例,科创板超10%平均研发费用率就领跑各个板块,而聚威新材2022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率仅5.78%。


在研发指标踩线的情况下,聚威新材研发实力也是值得值得质疑的。根据招股披露显示,公司目前的14项发明专利中有9项是2018年以前(含2018年)获得,其中还有6项是2014年(含2014年)以前获得。而在2014-2018年间公司专利发明存在数年的空档期,不仅如此公司报告期内的发明专利更是都集中在2022年,有着专利突击的嫌疑。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的10项核心专利对应产品对应营业收入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还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19年由核心专利对应产品产生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是17.04%,而至2021年比重降至13.86%。由此来看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发明专利越来越多,但是并未由此带动公司的营业收入,意味着发明专利的含金量似乎不高。同时,也侧面印证了公司或存在为上市而专利突击情形。


而除研发外,V财网发现在采购上聚威新材也存在内控问题。梳理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多家供应商为刚成立公司且均未实缴资本,同地址企业超过99+疑似空壳企业。


其中,2022年上半年合成树脂第五大供应商上海普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当期采购金额80.53 万元。根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 2020年6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但无实缴,同地址企业99+。


2021年合成树脂第一大供应商上海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期采购金额310.01万元。然而根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2020年11月才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但无实缴, 同地址企业99+。


2022年上半年助剂第四大供应商上海博一美科技有限公司,当期采购金额181.67,根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2021年9月才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无实缴费,同地址企业99+。



不仅如此,根据企查查显示,聚威新材2020年助剂供应商上海腾世达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税务违法问题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行政处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司销售总监郭喜强离职事项披露上,聚威新材更是未详尽披露。而目前公司多个客户是由其开发或接洽,包括上海依工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M 中国有限公司等。有趣的是在申报资料中聚威新材并未披露其具体离职日期,所以这个原销售总监什么时候离职的还是个迷。


而在问询中公司斩钉截铁的表示报告期内离职人员非关键岗位人员来看,岂不是说郭喜强是在报告期外离职?但是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郭喜强曾在2020年5月份还以聚威新材员工身份入选《松江将表彰G60科创走廊优秀人才870人》,同期获奖的都是公司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


那么问题来了,聚威新材原销售总监究竟是什么时候离职的?公司为何对此事遮遮掩掩?而公司销售总监作为大客户开发者维护者这种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对公司经营真的不构成重大影响吗?




(严正声明:上文内容基于公开资料,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作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原创来源为V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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