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主要为生物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等提供细胞培养基产品及 CDMO 服务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浦迈)的科创板IPO即将上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蛋白/抗体生产、疫苗生产、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制品生产领域。本次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奥浦迈 CDMO 生物 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奥浦迈细胞培养研 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来源:奥浦迈招股书)
在上会前奥浦迈历经了两轮问询,暴露出了公司诸多内控上的问题。据回复显示,奥浦迈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曾担任最近一期前五大客户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大客户岸迈生物创始人与奥浦迈实际控制人系前任职单位同事。另外报告期内多家刚成立的公司成立即成为公司的供应商也遭到交易所的关注。
报告期研发费用创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科创板申报企业,奥浦迈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并没有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增加,反而在2021年创新低。招股书显示,报告期(2019-2021年)各期,奥浦迈营业收入分别为0.59亿元、1.25亿元、2.13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26.54万元、1168.46万元和6039.37万元。

奥浦迈研发费用由报告期初2019年的营业收入40%的2344.06万元到2021年降至营业收入9.26%的1968.89万元。而据说奥浦迈研发费用的减少或与公司研发人员相继离职有关,不免让人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担忧。

(来源:奥浦迈招股书)
奥浦迈在申报前也先后引进了达晨创投、天津华杰、国寿成达、上海磐信、领瑞基石等知名投资机构,不过有趣的是其中达晨创投的投资经理林正伟曾在任职期间,2018 年 5 月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志华签订《上海奥浦迈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认购及代持协议》,约定林正伟以 59.85 万元受让肖志华持有的奥浦迈有限 0.50%的股权,且该部分股权继续由肖志华代持。

(来源:奥浦迈招股书)
肖志华同时还代胡慧霞、王晓诚、李函璞等数位非奥浦迈员工的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份,不过上述代持在2021年3月全部解除,包括达晨创投的投资经理林正伟。奇怪的是一般都是在赶在申报前突击入股,而几位自然人股东却选择了退出。而值得一提的是林正伟曾负责对奥浦迈的尽职调查,正是基于看好奥浦迈的前景才选择个人投资,最后却是申报前夕选择退出。其退出背后的原因或许值得深思,毕竟从财务投资的角度来说是并不合理,以其近60万元的投资长达三年的投资回报仅10万元,年化收益率不过5.5%而已。
申报前夕核心发明人员离职
不过作为投资经理既然选择退出肯定是基于自己的判断,毕竟谁会跟前过不去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奥浦迈在报告期内先后有多名技术人员离职。
刘智于 2014 年 6 月入职奥浦迈,至 2020 年 6 月离职,期间主要从事 培养基生产相关工作;周志贵于 2015 年 12 月入职奥浦迈,至 2020 年 7 月离职,期间主要从事培养基生产相关工作;闫晓凯于 2016 年 4 月入职奥浦迈,至 2018 年 12 月离职,期间主要为细胞培养基销售、细胞培养工艺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在申报前夕奥浦迈的发明专利《一种 CHO DG44 培养基及其应用》的发明人之一李晔于 2021 年 8 月离职。而奥浦迈表示上述人员并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对公司的研发不构成重大影响。

(来源:奥浦迈问询回复)
奥浦迈在问询回复中表示,发明专利《一种 CHO DG44 培养基及其应用》的发 明人为肖志华和李晔,李晔在上述发明专利的开发和申请中主要协助肖志华完成 相关细胞实验、数据整理及专利申请工作。李晔不属于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成员, 不属于核心技术人员。

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公开资料显示李晔为奥浦迈高级研究员,此外还参与了奥浦迈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废液桶防臭斗》的研发。而且据《一种 CHO DG44 培养基及其应用》专利的申请书显示,李晔为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对此,奥浦迈证券部回复称:发明人名字顺序的排列主要遵循民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原则,排名顺序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实质区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声明:以上数据来自公开资料,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作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原创来源为V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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